黄金交易:湖南维财金欺骗真相
我是长春市市民江先生,60岁。2011年8月初,湖南维财大宗贵金属交易所在杭州的代理商浩鸿公司的业务员不知从什么渠道获得我的QQ号,之后不断在网上以湖南维财金名义与我联系,反复述说入市交易黄金的好处,一再鼓动我入市交易,但却对入市的高风险只字不提,使我在完全不知道黄金交易高风险的情况下入了市。因为不知黄金交易的高风险和避险规则,我在入市后四天就遭受了重大的损失。事情发生后,我和妻子急忙查询湖南维财大宗贵金属交易所的情况,发现该所的入市文件里有《风险揭示书》、《零售客户协议》,其中都提到了黄金交易的高风险和避险规则,要求客户必须认真阅读这些文件,并亲笔签字才能入市。但杭州浩鸿公司却没有给我看这些文件。这是对客户的有意隐瞒和欺骗,严重违犯了《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我和妻子了解到这个情况都非常气愤,我病倒在床,我妻子急忙千里迢迢赶到杭州对浩鸿公司进行质问,结果发现浩鸿公司假冒我的笔迹在《风险揭示书》、《零售客户协议》等文件上签了字,并据此办了入市手续。这更严重违犯了《民法通则》、《合同法》等国法。
事件发生后,我们对湖南维财大宗贵金属交易所在杭州的代理商浩鸿公司公然违犯国法,欺骗客户,以获取大笔交易手续费的恶劣行为提出质问,并要求该公司赔偿我们的财产损失及精神损失。该公司负责人王锡开起初说会给解决,但拖延一个月后却又说不能解决。
我们又向湖南维财大宗贵金属交易所反映此问题,其工作人员周志义说给解决问题,但过了一周没有了回音,打电话也不接。我们又向交易所负责人楚维反映问题,他说尽力解决,如一周后不解决我们可向其它部门反映。但一周后问题仍没解决。
现在我们向国家有关管理部门和新闻媒体反映这个情况,呼吁新闻媒体广泛报导此事,提醒公众注意,不要再上当受骗,并帮我维权。呼吁有关管理部门对湖南维财大宗贵金属交易所下属代理商浩鸿公司的恶劣行径进行处理和制裁。湖南维财大宗贵金属交易所对下属监管不力,不能妥善解决客户反映问题,也应承担重要责任。我的正当权益应该得到维护,财产和精神损失应该得到赔偿。
长春市市民江先生 (身份证号220103195203050613) 电话:043188923114QQ:594380436电子信箱:duojao@126.com
原文转自:和讯黄金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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